近日,浑江区法院执行局快速执结一件涉企业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成功执行到位案款76万元。
原告白山市某租赁有限公司与被告吉林省某科技有限公司、吉林省某科技有限公司白山分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该案于2023年2月1日立案后,原、被告双方在诉前阶段达成和解,二被告一次性给付原告租赁费703645.00元,若二被告未按约定期限支付租赁费,还应支付逾期利息。直至2023年5月,二被告并未支付原告租赁费,原告于2023年5月7日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多次查控二被执行人名下房产、存款等可供执行财产,均无所获。在穷尽执行措施后,执行法官将执行调查结果告知申请人,申请人认可法院调查结果,并同意案件进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24年1月30日,农历腊月二十,申请人急匆匆到法院找到执行法官,告知二被执行人在白山市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有大额工程款近日可能到账。得知重要线索后,为避免案款流失,执行法官立即放下手头相关工作,组织干警第一时间赶到白山市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对其下发了扣留、提取执行裁定书,并告知相关协助职能。三日后,协助部门案款到账,顺利将执行案款汇入法院执行专户。
案件恢复执行后,执行法官将案款本息合计76万元汇入了申请人账户,案件全部执行完毕。申请人对执行法官的快速采取行动、快速采取措施、快速执结案件给予了高度认可和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