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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现场直击

7小时强制腾迁 强制执行岂是说说而已?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岂能“赖账”?
占据执行标的房屋拒不迁出安能如愿?
司法权威怎敢亵渎!
  发布时间:2023-06-05 14:39:47 打印 字号: | |

记者手记:“干得好,欠钱不还的就应该好好治治”“你们是哪个法院的?真有力度啊……”执行现场不乏围观的居民,但对于法院的执行工作却是连连叫好,既没有扰乱秩序的行为,也未有随意拍照的现象出现。这让我们看到了法治社会的建设正在朝着更好的方向发展,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也在日益增强。与此同时,法律尊严和震慑力也在向社会和“心存侥幸”者传递信号:司法权威不容亵渎!

  5月18日,临江市人民法院联合江源区人民法院出动20余名执行人员和法警,针对白山市江源区两处涉案房屋实行强制腾迁。整个强制执行任务历经7个多小时,终将涉案房屋腾空完毕并交付于申请人手中,申请人长达七年的“心结”终得以化解。

   

“案件再复杂、再难,也必须执行到位……”

2021年6月25日,临江市人民法院接受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负责执行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的强制执行案件。该起交通事故于2017年由江源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执行人赔偿申请执行人父亲死亡赔偿金等各项损失30万元并于当年12月20日前给付。申请执行人分别于文书生效后、2020年初向江源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和恢复执行,江源区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两处房产,但未启动评估拍卖。2021年7月,临江市人民法院接受指定后,正式立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临江市人民法院就查封的两处涉案房屋启动评估拍卖,在2021年11月二次流拍后作出以物抵债裁定并于当月送达被执行人。该两处涉案房屋位于同一单元、同一楼层,由被执行人父亲、弟弟及弟媳居住,在经多次催告后,被执行人及房屋居住人迟迟未实现腾迁。临江市人民法院面对拒不腾房行为,多次通知相关人员如拒不迁出,将实行强制腾迁。后由于疫情防控影响,该案件的执行任务搁置。

“此案件一直是我们的牵挂,如今,大环境限制因素已解除,必须将该案件圆满执结,给申请人一个交代!”

2023年,经再次催告无果后,临江市人民法院决定于5月18日启动强制腾迁工作。临江市人民法院10余名执法人员与江源区人民法院干警会合后,直奔涉案房屋所在小区。到达涉案房屋所在单元后,立刻拉起警戒线并由特警和法警维持现场秩序。执行干警及法警组成警戒组、商谈组、物品清点登记组、证据固定组等,各司其职、有条不紊地的投入到现场执行工作中。执行人员再三确认房屋内无人后,在社区人员见证下,由开锁公司工作人员开锁,在摄像机和执法记录仪全程拍摄下,开展室内物品清点、登记造册等工作。

进入清点登记程序后,房屋居住人返回住处,见到眼前的景象彻底“傻了眼”。“你们凭什么搬我的房子”“房子是我的”“凭什么不让我上楼”……被执行人弟媳情绪激动甚至开始有强闯警戒线、推搡警察等暴力抗法举动,现场执法人员为稳定其情绪、以免其受伤,无奈将其强制带至江源区人民法院进行安抚。面对被执行人的父亲,临江市人民法院带队领导及执行法官将老人扶至一旁休息并俯身将该案件的始末及法律规定等跟老人进行了细致沟通。通过交谈得知,老人对于案件和房屋已抵给申请人等情况是知情的,只是对于“法院真的来强制执行”使得自己需要马上搬离住处的处境,一时间难以接受。

在现场执行、执法人员的维稳和执行法官的释法明理下,两处房屋的居住人均平复了心情并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工作。

 “虽然是被强制腾迁人,我们也要为你们的合法权益考虑,尽量减少你们后续的损失……”

为减少由于强制腾迁为居住人(非被执行人本人)带来的成本,执行法官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建议其自行寻找稳妥存放物品的场地,既可以自己保管所有物品,又能避免二次搬运带来的费用。两处房屋的居住人经权衡后,自行确定了物品存放地点,并在执行法官、法警的陪同下顺利完成物品转移工作 。

接近下午14:00,第一处涉案房屋清点、腾迁工作接近尾声,干警们快速用完午餐,进入到另一处涉案房屋的清点、登记工作中。晚上17时许,两处涉案房屋全部腾迁完毕,房屋居住人(被执行人弟弟)对所搬物品清单进行确认并签字。随后,申请人对两处涉案房产屋内情况进行确认后,执行法官向其交付钥匙并就后续所需办理事宜进行说明。


 至此,历经7小时的强制腾迁任务圆满结束。该案件历时时间长,案情复杂,几经转折,终“尘埃落定”。

法院执行工作是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最强有力的“后盾”,为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法亦有情,但在面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时,法绝不“容”情!为最大程度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兑现,彻底打破被执行人“美梦”,向社会传递司法权威和震慑力,临江市人民法院也将持续重拳出击,绝不姑息! 


 
来源:临江法院
责任编辑:范凌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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