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试行)》、《关于加强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吉林省法院聘用制文职人员管理办法(试行)》、《2023年白山地区法院聘用制文职人员补充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全市两级法院工作实际,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职人员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用人方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聘用的文职人员与用人单位直接签订劳动合同。
二、文职人员主要职责
文职人员主要从事审判辅助性和事务性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二)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三)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
(四)校对、送达法律文书;
(五)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六)完成法官或法官助理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三、招聘方式、岗位和数量
本次白山地区两级法院文职人员招聘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共计划招聘25人,具体招聘单位和人员数量如下:
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3人;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招聘4人;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招聘5人;临江市人民法院招聘4人;靖宇县人民法院招聘4人;抚松县人民法院招聘5人。具体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请详见附件(《2023年吉林省白山地区两级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职人员岗位与条件一览表》)。
四、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至2005年6月期间出生);
5.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学专科学历,专业不限;
6.报考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应当为白山市浑江区户籍或经常居住地在白山市浑江区;报考临江市人民法院、抚松县人民法院、靖宇县人民法院,应当为当地户籍或经常居住地在当地;报考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应当为白山地区户籍或经常居住地在白山地区;
7.掌握书记员岗位必备的业务技能;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法律法规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条件中涉及的年龄、学历等计算截止时间,除特殊说明外,均按2023年6月计算。
(二)报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或受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5.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曾在公务员招录、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的;
7.现役军人;
8.配偶、父母在报考法院辖区内从事律师职业的。“律师职业”,是指担任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设立人,或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以律师身份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
9.有其他不适宜担任人民法院聘用制文职人员工作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
文职人员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速录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时间:2023年6月26日9:00--6月29日11:30。请考生登录http://www.qgsydw.com/xxywzlzt/bmzt/199(以下简称报名网站)选择相应招聘单位和岗位报名。考生网上填写完整信息后,上传近6个月内jpg格式的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不大于100KB)。每人限报1个岗位。
2.资格审查及结果查询
时间:2023年6月26日9:00至6月29日15:00。考生报名后,须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报考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改报、虽然改报但仍未通过审查、因时间原因不能完成审查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受理报名。考生错填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在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过程中,资格审查员对考生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要求考生传真发送学历等相关材料复印件,考生应及时提供,否则审查员有权不予资格审查。
3.缴费及确认
时间:2023年6月26日9:00--6月29日20:00。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并打印报名表后,即完成全部报名手续。收费标准为60元/人。其中,报名费25元/人,考务费35元/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
4.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2023年7月10日9:00--7月15日9:00。考生登录报名网站,用A4纸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凭《笔试准考证》及相关要求参加考试。
5.注意事项。
①考生只能用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的视为无效。
②经常居住地是指在报考法院所设定的地区连续居住一年以上。证明材料包括:居住证(暂住证)、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街道(居委会、社区)出具的证明等。
③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考生应对所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在本岗位符合条件人员中按照已进行的测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⑤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 及时关注招聘公告、通知等事宜,否则,后果自负。
(二)笔试和速录技能测试
1.笔试
(1)笔试日期为2023年7月15日。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笔试占总成绩的30%,主要考察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文字理解、判断推理等综合知识和能力,采取闭卷方式考试,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未达到及格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笔试成绩查询。考生须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查询的具体时间、方法等信息将在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http://jlbszy.chinacourt.gov.cn/)和微信公众号(附件2)中适时发布,请考生关注和查询,未及时查询的后果自负。
2.速录技能测试
笔试及格考生方可进入速录技能测试环节。速录技能测试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将在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另行通知。速录技能测试占总成绩的30%,主要考察考生计算机文字录入能力,采取上机考试方式,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未达到及格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速录技能测试成绩现场公布。
(三)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和速录技能测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3比例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考生依次确定为面试人选,笔试和速录技能测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复审时(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吉林省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信息),考生应按照招聘公告和岗位条件要求,提供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含高中和全日制大专学历毕业证书)、经常居住地证明文件等材料。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吉林省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中的发布信息。面试占总成绩的40%,主要测试文职人员岗位所需要的自我认识、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临机应变等方面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五)拟聘用人员的确定
总成绩按照笔试、速录技能测试和面试成绩3:3:4的比例折算后计算产生,总分为100分,所有成绩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如考生总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速录技能测试成绩、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体检及考察
按照招考计划1:1的比例和考生总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并在吉林省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程序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内容。
因体检、考察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递补。若总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速录技能测试成绩、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七)公示及聘用
1.经过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将在吉林省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经核查不影响人员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办理聘用手续前,对报考者放弃或因其他原因形成计划岗位空缺的,可视情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八)递补
在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下一次文职人员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各院出现文职人员流失的,可在本次招聘相应岗位进入面试人选中,按照最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九)签订劳动合同
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新聘用的文职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符合担任文职人员条件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发布网站为吉林省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http://jlbszy.chinacourt.gov.cn/)和微信公众号,有关招聘工作的公告、时间安排、公示名单等信息均通过上述网站发布。
政策咨询电话:0439-3294016;网络技术服务电话:400-838-9296
七、其他事宜
1.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将对相关工作进行适当调整,相关要求及工作调整信息将通过吉林省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浏览,并理解、支持和配合。
2.本次文职人员招聘的笔试、速录技能测试和面试,不指定复习资料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在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应聘的,需提供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最低开考比例。
5.报名缴费后不能变更报考信息,不予退费。
6.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7.考生必须认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和应聘资格。
8.招聘工作期间,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招聘工作信息,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本公告如有变动事项,以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10.招聘工作由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督察部门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439-3294029。
附件:1.《2023年吉林省白山地区两级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职人员岗位与条件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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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吉林省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https://img.chinacourt.org/mup/uploadfile/2023/06/19/15/2d7e056e3ab62b1d1ef78e32ff72db3f.docx
吉林省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