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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对“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推荐对象的公示
作者: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2-10-13 18:19:57 打印 字号: | |

按照省高院《“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工作推进方案》和《关于组织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符合条件的推荐对象进行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10月13日至2022年10月19日)。公示期间,如对拟推荐候选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反映情况。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请署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由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部门组织调查。

推荐候选对象如下:

临江市人民法院

 

举报电话: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0431-88556656

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0439-3294029;0439-3294087

附件:临江市人民法院“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主要事迹

 

 

                            2022年10月13日


临江市人民法院

“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主要事迹

 

“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开展以来,临江市人民法院积极安排部署,由各庭室指派专项联络员组成专项小组,精准发力,持续推进活动落实落细。同时,为真正实现人民群众的深度参与,临江市人民法院立足地区实际,深化系列“开门”举措,畅通“打开门广纳好建议、请进来诚心听民声、走出去真情办实事”的工作渠道,用法治为民惠民暖人心,让法律服务更有温度,让“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真正从人民群众的“口碑”中创建出来。

    一、“学”“查”一体促履职。通过多形式扎实学习、领导干部理论宣讲、多角度严抓作风督查、全面完善党组织建设等方面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提升履职能力,夯实政治基础,确保全体干警群众观念牢固,服务水平优质,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现象。

二、“惩”“宣”结合除“黑恶”。通过常态化机制运行及领导小组“坐镇”,针对重点领域打击、宣传等方式,对黑恶势力严惩不贷,并展开宣传“触角”就《反有组织犯罪法》、打击养老诈骗等相关内容广泛宣传,提升群众法律和防范意识,使扫黑除恶的“端口”前移。

三、“内”“外”优化提质效。以“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为契机,通过不断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基层法庭作用,落实“开门创建”、法官进网格、无讼社区村屯建设等举措,修好“内功”的基础上,广开言路“请进来”“走出去”,持续提升立、审、执各项工作质效。

四、“多渠道”融合广弘扬。临江市人民法院充分利用官方自媒体扩大影响力,并借助省级以上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开展典型案例宣传,通过上报典型案例和依法公开裁判文书等方式,以案释法,宣传法律知识和法治精神。

临江市人民法院始终牢固树立“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司法理念,让“为群众提供更好司法服务”与“请人民群众协助”形成良性循环,“请进来、走出去、多跑腿”成为“为群众办实事”的实际践行。


 

 

 

 
来源:政治部宣教处
责任编辑:宣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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