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关于认真组织开展全省法院2022年度文职人员招聘工作的通知>》《2022年全市法院聘用制文职人员补充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规定,经考试、考核等程序,确定李泊莹、刘金雨为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拟聘用人员、王劲夫为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拟聘用人员、姜焱文为抚松县人民人民法院拟聘用人员,现予以公示。
李泊莹,女,汉族,2000年6月出生,大专学历,户籍所在地白山市浑江区,2022年7月毕业于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刑事执行专业;
刘金雨,女,汉族,2001年7月出生,大专学历,户籍所在地白山市浑江区,2022年7月毕业于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专业;
王劲夫,男,汉族,2000年11月出生,大专学历,户籍所在地吉林省抚松县,2022年7月毕业于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戒毒矫治技术专业;
姜焱文,男,汉族,2001年1月出生,大专学历,户籍所在地吉林省抚松县,2022年7月毕业于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刑事侦查技术专业。
公示时间自9月13日开始至9月19日结束,共5个工作日,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监督、举报,反映问题。
来信来访接待部门: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督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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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