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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松县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工作经验
作者:抚松县法院  发布时间:2011-09-20 07:56:01 打印 字号: | |

 

抚松县人民法院

 

近年来,我院进一步转变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审判管理职能,积极探索审判管理的方式方法,在受理案件数量快速增长、审判任务日益繁重的情况下,案件质量、效率、效果得到了提高。特别是近三年来,我院以开展“审判管理年”、“审判管理推进年”、“审判监督年”一系列活动为契机,结合“三项重点工作”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坚持“以人为本”的核心管理理念,紧紧围绕全面提高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的管理目标,紧紧围绕规范司法行为的管理重点,不断创新审判管理机制,努力提升审判管理水平,促进了立案、审判、执行、涉诉信访等工作的科学发展。

一、转变理念  准确定位  科学构建审管格局

科学有效的审判管理是维护司法公正、实现司法职能的必然要求。为了从根本上规范司法行为,从源头上预防案件差错,我们从转变全院干警的司法理念入手,通过动员报告、座谈讨论、专题研讨等多种形式,提高干警对审判管理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法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接受监督管理的自觉性,增强人人都是管理者的主动性。我们对审判管理工作的定位是:行使审判监督、管理权;对院长和审判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通过对各种管理性信息的采集及进行分析、整合、评估、排序,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为法官业绩评价提供数据支持。管理与监督并举,纠错与预防并重,指导与激励结合。基于这一定位,我们把审判管理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配备一名副院长专门协助院长抓审判管理工作,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院长协助抓、审管办具体抓、所有庭室共同抓”的工作格局。在审判管理中,我们采取电脑随机分案、审限跟踪督办、案件质量评查、发改案件评析、审判质效评估排序、审判态势运行分析、审判管理定期通报等多种管理载体,力求审判管理工作取得实效。近两年,我们又以省高院审判管理体系为依据,结合本院实际,初步建立了“审判管理规范体系、审判管理责任体系、审判管理保障体系”三大体系,以此对法官的审判行为进行严格规范,将审判管理责任层层细化,形成了多主体、全过程、立体式、全方位的审判管理格局,促进审判管理与其他管理的有机衔接和良性互动。

二、完善制度  多措并举  强化管理

审判管理是一项系统工作,不仅需要高素质的法官队伍来支撑,更需要一个健全有效的制度作保障。近几年,抚松法院制定完善了一整套审判管理制度,如《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庭审评查办法》、《法律文书评查办法》、《审限监督管理办法》、《卷宗归档办法》、《审判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差错案件追究办法》、《目标管理绩效考评细则》、《审判委员会议事(案)规则》,这些制度基本涵盖了审判管理工作的各个方面。我院从立案随机分案、法律文书送达、财产保全、开庭审理、合议庭评议、法律文书制作、宣判、执行、卷宗装订及归档、案件信息录入、裁判文书网上公开、报送评估数据等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督管理,使我院的审判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形成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我院紧紧围绕省高院制定的目标,采取了以“案件评查求质量、审限奖罚求效率、鼓励调解求效果、三会制度促管理、多管齐下抓信访、加强培训强素质”等多项审判管理举措,扎实推进审判管理工作的开展。

——案件评查  求质量。对结案卷宗的评查。即从立案庭的案件受理、随机分案、排期开庭,到审判庭的审理、举证质证、宣判、送达,再到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的各个环节等诸多方面是否符合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法律手续是否完备,审批程序是否规范,同时对卷宗装订是否整齐、美观、符合归档要求也一并评查。对发现的问题,审管办及时向业务庭和承办人反馈,能整改的尽量整改,不能整改的予以备案,并在全院通报,年末一并奖惩兑现。另外,我们结合审管部门的常规评查,对涉诉信访案件、被上级法院发回和改判案件、6个月内未结的案件进行重点评查,要求本业务庭长必须参加本庭案件的评查,审管办进行复查。今年,我们结合“审判监督年”活动要求各业务庭选出具有指导意义的典型案例进行评析,从程序到实体进行全面点评,确保及时警示、准确纠错。对案件信息录入的评查。案件信息的录入,是审判监督管理、质效评估的主要依据之一。录入内容是否准确、及时,直接关系到本院和上级法院质效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为做好此项工作,我们每年都要对录入人员进行教育培训,主要是进行录入工作技能和录入人员事业心、责任感的教育培养。我们的评查制度规定:各业务庭将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卷宗在结案后15日内、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卷宗在结案后20日内送审管办评查,评查人员按比例抽查录入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如发现卷宗与网络上录入的内容存在遗漏或差错,审管办评查人员将卷宗退回业务庭(局)补录、限期改正,并按《审判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每处扣承办法官2分;如果承办法官在系统中提前填写结案日期或在系统中虚假结案的,分别扣承办法官30分至50分,同时对抽查结果进行通报,并按相关考评制度兑现。评估体系运行以来,我院案件信息录入的数量和质量均居全省法院前列。对裁判文书的评查。为进一步提高裁判文书的制作水平,我院严格按照《法律文书评查办法》对裁判文书进行评查。审管办除了从文书格式、文字差错、法言法语、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评查外,着重加大了对论证是否充分、说理是否透彻等方面的评查。对差错较多、说理论证较差的案件承办人进行培训,将获奖的法律文书挂在局域网上供大家学习,提高法律文书的撰写能力。另外,我院每年由审管办组织一次优秀法律文书评比,对评出的优秀法律文书通报表扬和向上级法院推荐。通过对法律文书的评查,我院的裁判文书制作水平逐年提高,近四年来在全省法院法律文书评比中获一等奖4人,二等奖3人,三等奖2人;在全市法院评比中多人获一、二、三等奖。对庭审过程的评查。为增强审判人员驾驭庭审的能力,规范庭审程序,审管办和监察室按照我院《庭审评查办法》不定期对各业务庭开庭审理进行评查。主要是采取各审判业务庭申报评查和随机抽查两种方式,针对庭审程序是否规范以及审判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质证认证能力、驾驭庭审能力、处理突发情况能力等方面进行评查,庭后对审判人员的开庭情况、能力水平进行客观、公正、全面的点评,并将庭审评查结果作为年末评选优秀审判长和优秀审判员的主要依据。

——审限奖罚  求效率。为进一步提高广大法官的办案效率,鼓励法官多办案、快办案,杜绝案件超审限,我院对中止审理和延长审限采取了“两批一备”制度,即审判人员提出中止和延审的要形成书面报告,分别由庭长和分管院长审批,并报审判管理办公室备案。审管办通过审判管理信息网络对案件审限进行监控,发现案件邻近审限的,及时下发案件督办函进行催办,提醒尽快结案。在《目标管理绩效考评细则》中对提前审执限和无故超审执限结案都作出了相应的奖罚规定,对在法定期限内提前结案的,分不同档次进行加分奖励,审理天数越短,加分就越多;对中止、延审超过一定比率的,承办人和所在业务庭予以扣分处罚;凡是无故超审(执)限的,一律比照差错案件追究责任,并且每件扣责任人100分,部门及部门负责人减半扣分;审限所得分数在年终绩效考评时换算成奖金予以兑现。这一规定,大大激发广大法官的工作积极性,杜绝了案件超审限现象。

 ——鼓励调解  求效果。诉讼调解具有及时化解社会矛盾,提高办案效率,减少当事人讼累,有效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的功能。为了鼓励调解结案、实现案结事了,我院制定了《调解工作奖励机制暂行规定》,通过加大对各类案件调解工作的奖励力度,进一步激励法官调解工作的积极性。该规定从法官的调解结案数量、结案时间、调撤率、评选“调解能手”等多方面分不同档次进行加分奖励,调解结案数量越多、调解结案时间越短,所得的加分越多、分值越高,年终调解结案数量最多的法官还将被推荐到上级法院参加省、市法院“调解能手”的评比并另行加分奖励。自这一规定实施以来,抚松法院的调撤率明显提高,自2007年以来,平均调撤率为70.8%,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2010年,我院被评为省级“调解能手”就达8人,占民商事审判一线法官的50%

——“三会”制度  促管理。每月一次的审判工作调度会。我们在中级法院作出综合排序的前20天作出本院的质效评估“双排序”情况表,对各审判业务庭和案件承办人分十几项指标进行公开排序,院长根据排序情况主持召开由分管副院长、各庭室负责人参加的审判管理调度会,听取审管办对前一个月的审判执行情况通报,院长综合所有情况对相关工作及时调度,审管办跟踪监督检查。这一做法,使我院的审判工作始终处于动态管理状态。每季度一次的审判态势分析会。由审管办对所有审判执行工作形成的各种信息进行分析整合,形成《质效评估分析报告》,每季度向审判委员会做一次汇报,审委会根据审判工作运行态势、管理中存在的不足提出意见和建议,确定下一阶段工作的重点,以便在以后的工作中更加均衡,对薄弱环节有所加强。每半年一次的发改案件分析会。凡是被二审法院改判、发回重审及本院再审改判的案件,一律由监察室逐件登记,除审管办在本院的《审判管理工作月报》和《审判质量效率综合评估排序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外,审管办和监察室还要对这些案件做出书面分析形成报告,每半年由审委会对这些案件进行一次从程序到实体的分析讨论。对确属差错案件的,按《差错案件追究办法》的相应规定处理;对承办人有异议经审委会讨论后认定异议成立的,由审管办和监察室形成书面材料并由主管院长牵头与上级法院沟通。

——多管齐下  抓信访。涉诉信访工作是审判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几年来,我院党组树立“大信访”的工作理念,把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作为一项法定职责和长期的重要工作任务,成立了院长为组长、各分管副院长为副组长、各庭长为成员的涉诉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院长接待日,制定了首问负责制、公开承诺制、岗位责任制等信访工作制度,实行了定时间、定人员、定领导、定责任,包案处理的“四定一包”信访工作模式。为了加强对涉诉信访工作的监督管理,我院从2008年开始将信访工作纳入审判管理内容,审管办和监察室采取旁听信访案件听证会、查看信访接待登记簿和矛盾纠纷排查情况表、列席涉诉信访工作会议、评查信访案件卷宗等多种方式,从立案庭实行信访工作制度情况、接访法官对待当事人的态度、是否对有申诉上访倾象的案件进行定期排查、对重点信访案件是否实行“四定一包”、办理信访案件是否及时、是否造成矛盾扩大及当事人投诉、是否因工作不到位造成越级上访等多方面进行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与干警年终的绩效评比挂钩。由于对信访工作领导重视、制度到位、加强管理、措施得力,我院的涉诉信访数量呈逐年下降态势。2007年为126件,2008年为101件,2009年为97件,2010年为76年。2008年的奥运会和2009年的国庆六十周年期间以及近年来的“两会”前夕,我们对案件进行了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不稳定因素及时落实包保领导和责任人,对重点涉诉信访案件制定解决方案,全院上下共同努力,各个部门形成合力,庭长抓庭员,分管副院长抓庭长,院长抓全面,想方设法化解矛盾纠纷,完成了涉诉信访零登记的目标,受到了上级法院及有关部门的表扬。

——加强培训  强素质。为了进一步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建设“学习型”法院,我院采取了“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对法官进行业务培训。两年来,共出资近30万元、先后派出60多名(次)法官参加上级法院和国家法官学院组织的学习培训;每年对没通过司法考试的年轻干警给予一定时间参加学习培训,对通过司法考试的干警实行公开奖励,鼓励干警加强学习。另外,还邀请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人员对院里的法官和书记员进行业务培训,有针对性地对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讲解,起到了提高法官和书记员业务素质的作用,增强了法官的司法能力。

三、审判管理工作取得的成效

由于长期不懈地抓审判管理,不仅有力促进了审判质量、效率的提高,而且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全院审判和其他各项工作的良性发展,所取得的成效可概括为“四个显著提高”。

——审判质量效率显著提高。近几年来,抚松法院的一线法官数量因离岗、退休、转行、调离等已减至30余人,每年受理的案件却在逐年递增,案多人少的矛盾日趋加剧,特别是近三年,我院受理案件数量每年都在三千件以上,仅2011年上半年,该院案件就已超过二千件,年底可能突破四千件,再创历史新高,案件质量和效率也比以前有了更明显的提高。主要表现为:诉讼案件结案率为96%,息诉服判率为92.3%;执行案件结案率为76.8%,执行总标的额1.73亿元。两年内全院30余名审判业务庭法官中有22人次办案超百件,其中单人办案最多232件,结案227件。在近三年全市两级13个法院参与的“精品案”评选活动中,连续三年被评为的“精品案”数量列全市基层法院之首,结案率、调撤率、正确率逐年增高,发回改判率、再审率、涉诉信访率、法律文书瑕疵率逐年降低,连续多年无违法审判、没有无故超法定审(执)限案件。

——干警司法能力显著提高。审判管理、质效评估,是一种水平能力和工作成绩的反映和衡量,对于法官个体提高司法能力的努力方向具有引导作用,它也是一种激励机制。由于我院采取了审判管理质效评估排序、案件质量评查情况定期通报、发改案件定期评析、岗位目标绩效考评等做法,且其结果作为评先、创优、晋级、晋职的重要参考依据,极大地提高了法官的工作积极性。2009年以来,我院审判质量好、效率高、效果佳的法官选先评优率为100%5位表现突出的法官被晋升为副庭长和科长, 20多名办案超百件的法官受到本院、上级法院和有关部门的嘉奖。干警们的工作热情进一步高涨,主动加班加点办案成为常态,实现了通过评估、评查等机制达到最优化的管理效果。目前,在全院法官中已形成了多办案、快办案、办铁案、出“精品”的良好氛围,抚松法院案件质量、效率、效果进入了良性循环的轨道。

——领导决策水平显著提高。审判管理、质效评估,客观、真实反映了一个法院、一个审判庭、每名法官审判(执行)工作的全貌。我们借助审判管理信息系统形成的数据,通过各个数据的分析、整合,对各业务庭和办案法官的审判质效进行综合评估排序。一方面,通过评估排序使全院审判工作更加公开透明,充分反映法官的司法能力和工作业绩,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激励法官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另一方面,通过评估排序使院领导、各业务庭负责人、办案法官对全院的审判工作情况一目了然,看清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再通过“审判工作调度会”、“审判态势分析会”、“发改案件评析会”等动态管理方式,对审判工作的薄弱环节进行改进,并在一定时期内对不同工作有所侧重,为领导决策提供了可靠的依据,使全院审判工作更加均衡、有序、健康的开展。

 ——司法公信度显著提高。审判管理工作的开展,使我院院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一年迈上一个新台阶,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司法权威的树立均得到了党委、人大、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近年来,我院相继荣获“全省模范政法单位”、“人民满意模范法院”、“全省优秀人民法院”、“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司法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平安建设先进单位”、“全市法院信息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连续四年被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2010年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二等功,信息化建设工作多次受到省高院的表扬,绩效考评连续三年被县委、县政府评为一类单位,全院干警及各业务庭4年内有300多人(次)被上级法院和有关部门荣记二、三等功或被授予各种荣誉称号。

几年来,我院审判管理工作取得的经验得到了广泛的推广。2007年,该院代表吉林省法院系统在全国基层法院审判质量监督管理经验交流会上做了典型发言,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苏泽林在大会上对我院的审判管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2009年,代表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省法院审判管理工作会上作了经验交流,得到了省法院领导的认可和其他法院的好评。2010年全市法院审判管理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在我院召开。由于不断强化审判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审判综合指标在本地区位居前列,在省、市法院系统举办的各类业务评比中名列前茅,各项工作开创了新局面,2010年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二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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